庆祝海南建省25周年—海南省第二届雕塑艺术展征稿通知
一、展览名称及时间地点
1、展出日期:2013年6月25日
2、展出地点:海南省博物馆(拟定)
3、展出作品数量:约50件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海南省雕塑艺术学会
海南省美术家协会
承办单位:海南凌博雕塑艺术有限公司
法国莱蒙国际建筑景观设计集团(香港)有限公司
支持媒体:海南电视台 海口电视台 海南日报 海口晚报
南国大都市报 特区报 人民网海南视窗 南海网
海口网 中新网
三、展览主题:
生态、和谐、发展
四、参展艺术家要求
1、在海南学习、工作和生活的雕塑艺术专业人员及爱好者均可参展,不论户籍。
2、作者可以以个人或团体形式参加。
3、参展作者分特邀和自由应征等;特邀艺术家名单由主办单位确定。
五、参展作品要求
1、参展作品需为作者近3年所创作(特邀艺术家作品无此要求,但不参加
评奖)。
2、参展作品尺寸长、高、宽在50cm——200cm为宜
3、内容、风格不限,以硬质材料为佳。
六、作品评审方式
1、参展作品以照片为依据,评委会对所有应征作品做出评审后,将
评选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入选者。
2、入选者接到通知后,按照要求把原作送往承办方展出。
七、作品送展要求
1、参展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作品(正、侧和背面)不同角度的彩色
电子照片或纸质照片,电子照片不低于1000万像素,纸质照片尺寸不小于12寸。
2、参展作者须统一填写参展作品信息表(纸质或电子均可),表格
由承办方以电子形式邮寄至本人,也可自行前来学会索取。
3、作品照片及参展作品信息表请在2013年6月1日前,统一邮寄至承办方(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或信函邮戳为准)。
4、作品照片请注明作者、题目、电话,电子邮箱等。
5、本展览不收取参展费,所有参选资料存档不退。
6.本次展览评奖并发证书,获奖作品将在本省或省外与外省优秀雕塑家的作品一起进行交流展。
八、参展作品版权解释
1、主办方有权对所有参展作品有宣传、出版画册和著作等图片使用权。
2、参展作者对其本人作品拥有著作权、使用权和最终解释权。
3、展览结束后,参展作品由作者本人自行取回,费用自理。
收件地址:海口市白龙北路25号,凌博雕塑创作中心,
海南省雕塑艺术学会展览(策划组)
联系人:唐浩多 电话:0898-68534098 0898-65368682
手机:13637643390
邮箱:1528220912@qq.com
联系人:张 舟 电话:0898-65368682 685340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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